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5日電)財政部官員今天表示,台美避免雙重課稅採雙軌並進方式,除美國「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只差最後一哩路,可儘速讓廠商因扣繳稅率調降而受惠;同時推動洽簽一般租稅協定的相關工作,盼把移轉訂價相關機制擴充得更完整。
不久前落幕的亞太經合會(APEC)財長會議期間,財政部長莊翠雲與美國財政部長葉倫(Janet Yellen)、美方高層官員會談以後,表達台美儘速洽簽租稅協定解決雙重課稅的急迫性和重要性,美方行政官員的回應積極而且正面。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官員今天指出,台美避免雙重課稅主要有2途徑,首先是美國的「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以修美國國內聯邦稅法方式,快速解決台灣及美國企業正面對的雙重課稅問題。
第二,國際財政司官員表示,美國「台灣租稅協定法案」,授權美國總統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但相關諮商可能需3年至5年,若加上美國立法程序,時程就需要拉更長。
國際財政司官員表示,台美雙方的人民、企業,多次表達雙重課稅問題需要趕緊解決,比如台灣廠商在美國面臨很高的扣繳稅率,不利貿易,因此「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可先解決急迫問題,未來目標是洽簽全面性租稅協定,把移轉訂價等機制擴充得更完整等。
以「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來說,台美已有多次實體、線上技術性對話,目前美國在走修國內法程序;台灣法制面已準備就緒,「稅捐稽徵法」、「條約締結法」都有明確授權財政部本於互惠原則,去跟其他國家政府商定稅捐優惠,財政部也已著手商訂台美避免雙重課稅的文書,後續須報奉行政院核定。
國際財政司官員指出,台灣商訂的避免雙重課稅文書,與美國完成國內法修法的效果一致,未來只要美國參、眾兩院都通過並送總統簽署,美方再與台灣簽署國際文書,確保雙方互惠,就可生效。
目前美國針對外國居住者的美國來源所得,課30%扣繳稅率,根據先前釋出的草案內容,扣繳稅率擬將降低至15%,若是持有美國公司10%以上股權者,扣繳稅率將可望降低至10%。(編輯:楊蘭軒)11212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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