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6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113年度菸酒製造業及進口業的許可年費繳款單,已於11月下旬寄發,提醒全國3000多家業者,應於12月31日前繳納。
國庫署副署長林秀燕今天於例行記者會指出,113年菸酒製造業及進口業許可年費繳款單,已於11月下旬寄發,提醒業者在年底前,依繳款單背面說明完成繳納,以免影響後續自身權益。
林秀燕表示,截至今年11月底,國內的菸製造業者有4家、酒製造業者348家、菸酒進口業者2839家,合計達3191家業者;至於許可年費總規模,她指出,近年多是新台幣3000萬元。
依「菸酒管理法」規定,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應按年繳納許可年費,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經通知限期、屆期卻仍不繳納的業者,將廢止其設立許可,並依「規費法」規定加徵滯納金、利息及移送強制執行。(編輯:楊蘭軒)1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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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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