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0日電)台灣碳權交易所今年8月正式揭牌,預計12月22日啟動碳權交易。碳交所表示,環境部規劃2025年開徵碳費,因此目前首批掛牌國外碳權暫不可抵充國內碳費,也不能直接抵歐盟碳關稅,但可做為「碳中和」之用。
碳交所解釋,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規範,國外碳權確實有機會抵充碳費,但須待相關子法訂定,以及政策明確規範;不過,以目前的狀態而論,首批在碳交所掛牌國外碳權,尚不能抵充國內課徵碳費,也不能直接抵充歐盟依「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課徵碳關稅;國內企業購買首批國外碳權的好處就是做「碳中和」。
碳交所說明,企業減碳期盼達到淨零的目標,但減碳之後還未達標的部分,可購買碳權抵充,在排碳、減碳或購買國外碳權「正負抵消」後,達到「碳中和」;碳交所12月掛牌的國外碳權,正可提供企業購買後,往「碳中和」的目標邁進。
碳交所指出,首批掛牌碳權來自於亞洲、非洲與南美洲等7國,依據規劃,每噸二氧化碳當量訂價落在5美元至15美元,初期僅限國內法人購買。
碳交所表示,依規劃,購買碳權價格將以每噸為單位,一噸二氧化碳當量價格,訂價大約為5至15美元;每天交易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止;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企業買進碳權後,不能再把碳權放在碳交所平台轉售。
碳交所進一步表示,國內法人必須取得國際認證機構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GS)認證才能購買碳權,預期約有15至20家上市公司可望完成交易。(編輯:黃國倫)11212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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