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8日電)立法院今天黨團協商綜所稅租金、幼兒扣除額修法,各黨團取得共識,租金改列為特別扣除額,額度調升至新台幣18萬元,設有排富,粗估受惠戶數約46萬戶至102萬戶,減稅利益32億元至71億元。
同時,幼兒扣除額拉高扣除額度、不排富,預估受惠戶數將新增至67萬戶,減稅利益逾23億元。租金與幼兒扣除額調整後,減稅利益合計上看逾90億元。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主持黨團協商「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各黨團達成共識,房屋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額度由新台幣12萬元提高為18萬元,設有排富規定。
朝野協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時,各黨團也取得共識,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提高為6歲,扣除額額度由每名子女12萬元提高為第1名子女每年15萬元,第2名以上子女每年22萬5000萬元,並刪除排富條款。
朝野黨團今天完成協商後,若明天院會順利三讀,上述調整將自民國113年元旦起生效、114年5月報稅季適用。
財政部以外界初估租屋族102萬戶、及稅務資料無屋族226萬戶,推估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相關受益戶數及減稅利益。據試算,若將扣除限額調高至18萬元,並設排富規定,受惠戶數估計約46萬戶至102萬戶,減稅利益32億元至71億元。
幼兒扣除額刪除排富條款、拉高扣除額度後,預估受惠戶數將從約54萬戶,增至67萬戶,減稅利益逾23億元。(編輯:楊凱翔)112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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