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27日電)用電大戶條款上路已近3年,經濟部啟動檢討機制,研擬調整裝置容量適用門檻,不過有公民團體建議下修至800瓩,經濟部表示,由於外界意見分歧,仍需評估明年通膨情形及產業影響,目前尚未定案,新方案規劃於明年首季公告。
關於媒體報導用電大戶納管門檻加嚴一事,經濟部強調,能源署內部徵詢各界意見,也聽取公民團體、工商業界的不同看法,目前仍在評估研析中,沒有定案、沒有確定門檻、也沒有確定的級距方案,後續仍要做影響評估及廣泛的社會溝通。
經濟部於2021年元旦公告實施「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亦即「用電大戶」條款,規範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的用戶,須在5年內設置契約容量10%的再生能源,目前有電子、鋼鐵、水泥、紡織等300多家大廠列管。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公民團體提出下修裝置容量至800瓩、提高綠電設置量比例20%、改由用電量認定等建議,不過產業界反映,屋頂裝設綠能設施空間不足、以及光電維修量能不足等問題,也希望適用門檻調幅不要過大。
針對裝置容量門檻調整,官員說明,目前規範5000瓩以上的用電大戶共有500戶,約300家業者,電子製造業占最大宗;若門檻下修至800瓩,百貨公司等商業服務業將列入管制,影響家數也將擴大至5000、6000戶,影響範圍大。
至於裝置容量是否改由用電量,官員表示,產業用電量容易受到景氣、季節性影響,若以用電量規範綠能設施裝置比例會有所變動、不好處理,現行以契約容量來規範較明確,業者也比較容易執行。
對於外界分歧意見,能源署官員表示,已在北、中、南、東等地召開4次會議,將持續與利害關係人溝通討論、蒐集各方建議。(編輯:潘羿菁)1121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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