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4日電)新光銀行前理財主管自2018年8月至2022年12月透過網銀轉帳挪用客戶款項且與客戶有私下資金往來,共有2名客戶受影響,所涉金額達新台幣2211萬元。針對新光銀未落實執行內控,金管會今天開罰800萬元。
金管會今天公布對新光金旗下新光銀行裁罰案。新光銀前理財主管涉及挪用客戶款項及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違規行為時間達4年4個月,金管會針對新光銀未完善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宣布開罰新光銀800萬元罰鍰。(編輯:林淑媛)1130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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