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光電設置遇二戰碉堡 經部:規劃綠能文資園區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8日電)媒體報導屏東光電場進駐二戰碉堡遺跡,破壞文史古蹟。經濟部表示,該案經屏東縣府審議認定後非屬文化資產,但業者仍主動提報為「歷史建築」,預計與屏東科技大學合作規劃綠能文資園區。

經濟部能源署透過新聞稿說明,地面型光電以不利農作土地為原則,若要在國有土地設置,需有原承租戶同意文件。至於報導提及光電設置時遇到二戰碉堡遺跡,該二戰時期槍堡並未被挖除,業者發現即主動提報屏東縣府。

經濟部表示,雖經屏東縣政府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認定後非屬文化資產,但業者仍主動提報場內2座機槍堡及其相連坑道,以及1座觀測所為「歷史建築」,並與屏東科技大學進行產學合作規劃綠能文資園區,希望成為枋寮的文化新亮點。

經濟部指出,地面型光電推動其中之一是利用不利農作土地的方式建置,開發前須取得地主與農民的同意,並非與農爭地,在取得施工許可前均須辦理地方說明會,加強睦鄰溝通協調。

至於媒體報導在國有土地繳交「用地補償金」的民眾,並沒有合法承租權,只是對實際占用人追收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但依法並非繳交費用後即為合法承租戶。

經濟部表示,開發後光電案場周遭若有農作,也應定期除草,且光電板本身並無法提供蛇鼠食物來源,若在地民眾希望減少蛇鼠影響,業者也可搭配物理防治方式降低。

關於屏東屏鵝公路旁的光電工程,經濟部說明,原案場多為外來種銀合歡,會分泌化學物質排放到四周棲地,危害台灣原生物種,案場業者申請開發並設置山坡護網、滯洪池及緩衝綠帶等水保加強防護措施工程,以確保案場與鄰近道路安全。(編輯:翟思嘉)1130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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