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7日電)金管會發現,時間投顧李姓總經理商請離職人員登錄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實際全委投資決策由總經理執行,總經理違反不得兼任全委投資經理人規定,金管會今天重罰時間投顧新台幣120萬元、李姓總經理停職1年。
時間投顧於2014年4月17日成立,實收資本額9000萬元,營業項目為投顧及全權委託投資,2021年營收為280餘萬元,截至2023年11月15日止僅17名客戶,規模相對不大。
金管會發現,時間投顧李姓總經理商請王姓離職人員登錄全委投資經理人,但實際全委投資決策由李姓總經理執行,即李姓總經理有違規兼任全委投資經理人之實,且王姓離職人員同意他人使用自己業務人員名義執行業務、時任全委部門吳姓主管未盡監督之責,均有違規。
針對時間投顧總經理違反不得兼任全委投資經理人規定、公司未配置適足適任業務員、未指派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代理、公司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未具有效性,金管會決議開罰時間投顧120萬元並記警告。
人員方面,有3人遭金管會予停職處分,包括李姓總經理遭停職1年、王姓離職人員遭停職半年、時任全委部門吳姓主管遭停職1個月。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說明,金管會檢查局先前對投信辦理金檢,看到與此案有關的蛛絲馬跡,後續進一步調查了解,進而發現此案。
尚光琪指出,時間投顧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未本持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明顯已影響公司業務正常執行,金管會此次開罰120萬元,為相對重罰。(編輯:張均懋)1130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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