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日電)永慶房屋刊載廣告,聲稱「成交市占45%」,公平會調查發現業者「膨風」,認為構成廣告不實,開罰新台幣150萬元。
公平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永慶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於公司網頁刊載「永慶房屋績效也再創新高,2020年…成交市占更一舉衝上45%」,及在書面文宣表示士林、大安、土城、新店區「2020永慶房屋成交市占45%」等,遭檢舉廣告不實。
公平會調查後發現,永慶公司經營的「永慶房屋」在直營區(台北市全區及新北市板橋、新莊、土城、永和、中和、新店、深坑區)與士林區、大安區、土城區及新店區的不動產買賣成交件數占比,僅士林區達到45%,直營區、大安區、土城區、新店區則平均落在35%左右。
公平會於2月29日的委員會議通過,永慶公司於網頁及文宣刊載「成交市占45%」,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服務品質,做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處150萬元罰鍰。
公平會提醒,業者在廣告公布的市場調查結果,對民眾判斷具有一定影響力,因此業者公布市場調查結果時,最好註明資料來源及計算方式等重要訊息,除了作為民眾解讀調查數據的參考依據、顯示資料有憑有據,更可避免因廣告不實等不法行為而遭受處罰。
公平會指出,不動產交易過程中,不動產經紀業扮演重要角色,可協助買賣雙方簽訂契約或解決爭議,讓交易順利完成,因此常見房仲業者刊載網頁廣告、發送廣告傳單或製作看板,宣揚自身的經營規模或成交績效,彰顯能力,以增加成交機會。
另外,寬閱不動產有限公司於591房屋交易網刊載售屋廣告,宣稱「履約保證與中國信託聯名全台唯一金融金控第三方託管」。
公平會說明,寬閱公司是中信房屋公司加盟店,該公司以為中信房屋公司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的「房屋交易安全制度」是聯名承做履約保證,但經查證,此制度實際上不是履約保證,也不是金融金控第三方託管的信託服務,只是買方將價金存入專戶由中信房屋控管專戶支出,直到買賣完成才支付賣方。
由於寬閱公司的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公平會委員會議通過,處10萬元罰鍰,並再次提醒業者,登載廣告前應該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以免觸法。(編輯:趙蔚蘭)11303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