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委託買比特幣ETF解禁?券商公會4月底前提配套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4日電)追蹤比特幣走勢的ETF今年1月獲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核准上市,金管會初步禁止透過複委託買進連結虛擬資產的現貨及期貨商品,若券商公會有意爭取複委託納入比特幣現貨ETF,須在4月底前提出配套方案,由金管會審酌。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關注,在SEC宣布批准比特幣ETF現貨交易後,國內券商1月下旬發出公告表示,收到金管會通知,僅能透過複委託賣出連結虛擬資產的現貨及期貨相關商品,不得新增委託買進,美國及香港市場共21檔ETF受影響。

黃天牧答詢時表示,現在金管會准券商得提供投資人投資複委託的商品,均經過證期局核定;虛擬資產波動率高且不具內含價值,因此初步先禁止,但金管會並非完全不准買,金管會已通知券商公會,若希望複委託納入比特幣現貨ETF,請券商公會在今年4月底前提出配套方案。

黃天牧強調,比特幣的產生與實體經濟無關,虛擬資產不具內含價值,亦是各國監理機關共識;SEC並非自願開放比特幣現貨ETF,而是法院裁決SEC禁止無效所致。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天在財委會憂心虛擬資產高風險,黃天牧表示,SEC原先禁止比特幣現貨ETF上市,但法院裁決禁止無效,市場因此認為比特幣現貨ETF得到監理機關肯認,一窩蜂投入,另因今年4月比特幣將啟動自動減半機制,可能因供應量將變少,導致需求往上竄升。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針對是否開放投資人複委託買入比特幣現貨ETF,已請券商公會研議,待券商公會報送建議,金管會再評估是否開放。

另一方面,高晶萍提到,因比特幣不屬於有價證券,投信基金不可發行比特幣ETF,至於是否可引入國外比特幣ETF商品,金管會也請投信投顧公會研議。(編輯:楊蘭軒)11303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