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8日電)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稱數位部1.5年花新台幣4億元在辦公室,數位部今天澄清,臨時辦公室租約6年共2.9億元,每坪租金跟台北市商辦主要路段相比尚屬合理,強調辦公室經費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也沒跟東門市場搶用地。
數位部今天發布新聞稿嚴正澄清,數位部臨時辦公室租金沒有所謂4億元,租約為113年起6年總租金共2.9億元,每月每坪租金約2492元,跟台北市商辦主要路段,112年上期租金每坪2870元相比尚屬合理。
數位部指出,辦公室改裝經費主要為加裝視訊設備,以符合外界多以視訊方式參與國際會議的期待。辦公室相關預算都是公開資訊,且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審查,以及當時立法院4個政黨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與時代力量的朝野政黨協商,達成共識後經三讀通過。
至於國民黨立委楊瓊瓔稱數位部搶東門市場用地,數位部也說明,北市府早已決定以「華光特一」作為東門市場改建中繼用地,而行政院規劃數位部與其他部會共同進駐聯合辦公大樓的用地,原本為「華光特二」,後改進駐為「行二行三」,都非北市府決定的東門市場中繼用地「華光特一」,沒有跟東門市場搶地或影響改建的情況。
數位部說明,成立初期,因無適當集中的辦公空間,導致分3處辦公,一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騰讓的延平南路辦公室,不過空間無法容納全部人員。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盤點的確沒有適合的國有房地可供使用,因此當時由行政院以公開徵求勘選的採購程序辦理招標,共2廠商投標,其中以新光人壽報價較低,承租新光大樓部分樓層,現為數位部部分單位與數位產業署辦公室,另外資安署則續留行政院辦公。
112年租約結束前,因國產署尚無適合的國有房地可供數位部使用,且考量永久辦公廳舍興建時程,因此數位部依採購程序續租辦公室,租期自113年1月1日至118年12月31日止,免租金3個月。
至於徐巧芯質疑數位部會議室及新聞發布室設備經費,數位部說明,因辦公處所成立初期為衡量裝修期程及節省經費,沿用NCC原本配置,缺乏大型會議室與視訊設備,因此111年底辦理採購案,建置會議系統、音響系統、影音錄製與播放系統、線上視訊會議設備等,以利採取線上視訊方式參與國際會議。
數位部指出,為確保會議室品質,都依政府採購法以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購,相關預算經費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數位部積極尋找永久辦公廳舍,行政院原規劃「華光特二」基地興建聯合辦公大樓,由公共工程委員會、NCC與數位部等3個部會進駐。不過,行政院今年1月召開辦公用地相關會議,已決議規劃數位部改跟其他部會共同進駐「行二行三」用地。(編輯:潘羿菁)11303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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