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6日電)近日網路傳播台電節電獎勵活動只需登錄即享獎勵金。台電澄清,節電獎勵活動不是登錄就有獎勵金,民眾登錄電號之後,還要「省電」才可獲得,並非登錄後每月都能補助新台幣504元,也沒有1年獲得6048元的事。
台電今天聲明,參加台電節電獎勵活動,今年12月18日前(含)報名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各期電費的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
台電說明,參加活動登錄的電號當期用電每節省一度,可獲得0.6元獎勵金,每月抄表用戶如每期(1個月)獎勵金低於42元者,按42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如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84元者,按84元計算,並於各期電費中折抵。
換算下來,如果113年全年6期(每期2個月)用電每期皆比去年同期省電,全年可獲至少504元獎勵金。
台電強調,謠傳每月補助504元其實是被移花接木而來的數字,若民眾想上網登錄電號,可到台電公司節電獎勵活動網站(https://service.taipower.com.tw/tpcuip/savepower/)。(編輯:郭無患)11304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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