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3-2期6家開發商遞件 經部擬6月上旬前決標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0日電)近期離岸風電市場雜音頻傳,區塊開發3-2期選商遞件傍晚截止,投標狀況備受關注,最後共6家國內外開發商、8案遞件,獲選風場總容量上限為3.6GW,經濟部能源署預計6月上旬前決標。

區塊開發風場投標的資格是要先通過環評初審,扣除日前已宣布不參與3-2期的伊比德羅拉、台亞風能,約6至8家有意競逐3-2期選商。

投標期限在今天傍晚5時,能源署透過新聞稿宣布,共6個開發團隊、8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分別來自台灣本土、歐洲、美洲等地開發業者。

據掌握,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德能英華威集團、富崴能源(森威集團)、科理歐永續能源(Corio Generation)、風睿能源(SRE)、沃旭能源皆有遞件。

值得注意的是,沃旭能源在3-1期最後關頭緊急喊卡、並未投標,這次重回戰場。

沃旭能源表示,經過反覆審慎評估所有開發中的離岸風場專案,在今天提交具有技術及商業可行性的競標文件,將以推進風場完工商轉為最終目標繼續努力。

新加坡韋能能源先前宣布角逐3-2期,投標資料皆已備妥,但業者表示,考量大環境和專案可行性,總部指示不參與3-2期,會持續評估後續離岸風電條件。

能源署官員指出,各家送件完成後,能源署將在1週內進行預審,看有無補件需要,確定後便會進入履約能力審查,包含財務、技術能力與產業關聯審查,預計5月下旬、6月上旬決標,得標者須在年底前繳交至少50%履約保證金後簽署行政契約。

由於多家開發商場址重疊,估最後得標家數低於5家。官員透露,若3-2期剩餘容量達500MW以上,下半年將擇期招標,否則併同3-3期再釋出。

區塊開發3-2期併網年份為2028年、2029年,最多釋出3.6GW,由股東相同的申請人以不同風場包裹提出單一申請案,並依優先順序給予不同容量上限,最大獲配容量900MW,700MW次之,其餘為500MW;若欲取得額外100MW,開發商於選商階段檢附與2家以上集團簽訂的購電合作意向書(LOI)證明。

產業關聯方案項目與數量改由開發商自選的自助餐模式,共有24項,及格分數為70分,總分120分。(編輯:張若瑤)11304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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