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加薪抵稅修法延長 每年估逾500家業者適用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日電)為鼓勵中小企業替員工加薪及留用人才,經濟部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除刪除啟動條件、提高減除率,也放寬適用條件及延長施行10年,預估每年可帶動至少逾500家中小企業增僱或加薪,近萬名員工可受惠。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明天將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濟部今天出爐的書面報告指出,全台中小企業家數約163萬家,占全體企業98.90%,就業人數約913萬人,占總就業人數8成,是經濟發展穩定的力量。

經濟部表示,現行條例第35條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第35條之1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第36條之2增僱加薪租稅優惠將於今年5月19日屆期,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刪除增僱加薪租稅優惠啟動門檻、提高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至150%,並延長施行期間10年。

同時,放寬租稅優惠適用對象及要件,除維持現行增僱24歲以下員工,也增訂增僱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同樣適用;基層員工薪資適用範疇由5萬元調高至6.2萬元,並納入逐年滾動調整機制。

至於修法預期效益,經濟部表示,預估可提升中小企業僱用青年、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等多元人才意願,預估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每年可帶動至少331家中小企業增僱,增加約4000個就業機會。

經濟部指出,修法可提升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意願,鼓勵中小企業依據經營獲利情況,調高員工薪資,留用優秀人才,預估加薪租稅優惠每年可帶動至少207家中小企業加薪,約5850名員工受惠。

此外,本次修法預期可帶動中小企業持續投入研發創新、促進中小企業流通應用智慧財產權,加速研發成果商品化。(編輯:張均懋)11305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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