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0日電)立法院交委會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限期NCC提供鏡電視案資料。NCC今天表示,資料已送進立法院,今天下午2時起開放交通委員會立委查閱,查閱期限到5月31日止。不過,部分案件進入檢調偵辦程序,涉及偵查範圍的資料未開放查閱。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6日表決通過臨時提案,要求NCC在3天內提供鏡電視案相關資料。
NCC官員說明,這次提供的鏡電視資料有5卷,包括鏡電視申設案、資本額變更案、負責人變更案、上架案等立法院關切的案件,也公開過去交給立法院的報告與文書等,以及過去審查議案的處分書、委員會紀錄等。
NCC表示,由於部分案件檢調已經啟動偵查,包括洩密案與瀆職案等,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檢調偵查範圍資料,並未送入立法院。
NCC說明,鏡電視資料今天下午2時起開放查閱,預計開放期間到5月31日止,只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立委可以查閱,並僅供現場查閱。依照規定,NCC也派人輪流值班,確保文件保管狀況。(編輯:潘羿菁)113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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