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稅款分配增碳排等指標?財部將徵詢地方意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9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排審「財劃法」修法,有立委提案指地方政府配合國家政策設置高污染產業,經濟成長貢獻全國、污染阻礙當地發展,盼針對普通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增訂工業與科技業碳排放情形、高污染產業貢獻等分配指標。

財政部表示,部分地方政府有類似建議,將適時徵詢地方意見後,訂定明確指標。

攸關財源分配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由於各方意見紛紜,已有25年未修法,隨新內閣明天上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也在同一天排定審查民眾黨、國民黨黨團及各立委分別提出的財劃法修正草案共14案,但未有行政院版,財政部長莊翠雲並將列席備詢。

除中央與地方財源的「垂直」分配問題,各地方政府間的「水平」分配也是交鋒熱點。根據今天出爐的書面報告,財政部表示,各地方政府間水平分配須考量因素,包括強化財政努力、兼顧基本建設需求,及發揮均衡區域發展等功能,須廣泛徵詢、蒐集各界意見,日前也已就統籌稅款分配公式洽徵地方政府意見。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可視為一塊「大餅」,由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國稅取一定比例,依規定,地方政府可取得其中94%,即「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另6%納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地方政府緊急或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另行撥付。屬地方稅的土增稅取一定比例,納入「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範疇。

無黨籍立委陳超明等17人、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等16人的修法提案,有關中央普通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增訂基礎建設落後程度、工業與科技業碳排放情形、高污染產業貢獻等分配指標,財政部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已有類似建議,將適時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後,訂定明確指標。

針對民眾黨黨團、國民黨立委林思銘等20人、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22人提案,財政部指出,採劃一直轄市及縣(市)分配基礎,並優先彌補基準財政收支差短,與101年行政院版規劃方向相同,雖具調盈劑虛效果,但外界期待分配公式指標宜再強化財政努力,增訂污染、落實均衡區域發展相關指標。

至於提撥特別統籌稅款比例由6%降至2%,財政部表示,考量此稅款主要是為適時提供支應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其適當提撥比例應就地方需求及整體統籌稅款規模,審慎研訂。

針對國民黨黨團提案,財政部指出,若分配公式以人口指標為主,易導致人口數較多的市縣獲配數顯著優於其他同級市縣,對於人口較少的地方政府較不利;分配公式宜兼顧人口結構變化、強化財政努力、增訂污染指標,及發揮均衡區域發展功能等面向。

財政部也在報告中提及,公式指標方面,將研議落實對於財政較為弱勢地方政府的照顧。(編輯:楊蘭軒)11305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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