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日電)媒體報導,前國泰金副董事長蔡鎮宇有意收購安泰銀與京城銀持股,進而推動合併。二家銀行上午雙雙發布重訊表示不評論傳言;銀行局則強調,截至目前未與蔡鎮宇有任何接觸,金管會對併購或投資金融業均有規定,態度都是依法審理。
今年金融市場整併傳聞不斷,繼先前傳出京城銀尋買家,數家金控遭點名,媒體今天報導,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的弟弟蔡鎮宇上週返台,有意一次收購安泰銀行與京城銀行大部分持股,進而推動二家銀行合併。
銀行局今天對此說明,截至目前為止,「銀行局並未與蔡鎮宇有任何接觸」,對於併購或投資金融機構,金管會訂有相關規定,態度都是依法審理。
就金管會規定來看,若蔡鎮宇擬取得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逾10%,應符合誠信、正直、守法性並就與銀行間利害關係提出合理說明,且不能踩到銀行負責人消極資格條件限制,並須檢附申請書表、資金來源說明及聲明書等,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若蔡鎮宇擬取得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逾25%,除了前述申請書件外,還須出具財務業務有助銀行健全經營及對銀行經營策略說明、取得銀行股份的投資架構、取得銀行股份後3個會計年度內對銀行財務業務影響評估,若以自然人身分取得持股,必須附上近3年財產資料表,若以法人身分取得持股,須附上近3年經會計師簽證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若蔡鎮宇擬取得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逾50%,還要再加碼出具對銀行經營規劃、未來經營團隊、員工權益保障等說明書,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依金管會規定,若同一人同一關係人依前述規定向金管會申請取得銀行持股,除了因申請書件未備齊或其他必要補正說明者外,金管會自申請書件送達次日起15個營業日內,若未表示反對,將視為已核准。(編輯:郭無患)11307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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