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日電)NCC今天通過衛廣事業評鑑子法修正草案,擬對頻道業者評鑑審核設立「快速通關機制」,不過NCC表示,有2大類型不適用,包括頻道製播新聞(含財經)、兒少等類型,以及過去3年有違規紀錄的業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第5條之1及第12條修正草案,後續草案將預告60天,廣納外界意見。
衛星頻道多半為6年期執照,境內衛星頻道每3年接受NCC評鑑。NCC官員表示,頻道業者評鑑過程需撰寫、提供許多文件,包括頻道經營、規劃、自律內控機制、教育訓練等內容,藉由修法簡化評鑑時提供的文書資料,改為填寫書表即可,但整體評鑑流程與過去相同。
NCC指出,並非所有頻道都適用上述評鑑文書簡化機制。首先,頻道必須沒製播以下特定類型節目,包括新聞、財經新聞、股市、兒少、限制級節目者,因此新聞台不適用此機制,地方頻道跟購物頻道也不適用,仍要依原規定辦理評鑑。
其次,符合類型的頻道多數為綜合類型頻道,NCC說明,必須在評鑑期間(執照效期第1年到第3年間)沒違規紀錄才行。符合這2類條件者,評鑑文書才可能適用「快速通關機制」。
NCC指出,原本規定如果頻道在評鑑期間製播本國節目不符原本營運計畫時,就可能評鑑不合格,但考量疫情期間也發生頻道難以製播本國節目狀況,因此這次也修正文字提供一定彈性,以符合比例原則。
NCC統計,截至今年6月30日止,境內外衛廣頻道供應事業共301個頻道,最多有188個事業適用此簡易程序。(編輯:潘羿菁)11307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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