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8日電)為清查新青安轉租、人頭等違規戶,財政部今天再次召集公股行庫高層開會,會中盤點各家查核過程、整合查處意見,目前公股銀持續逐批勾稽檢查中,依據立委要求,財政部預計在8月初說明具體查核結果。
與會官員轉述,今天會議主要是了解各家行庫查核過程,並整合調查與處理的意見。原則上,兩波查核以第1季底為分水嶺,現已追查首波、即去年8月1日起至今年3月底的核貸案件。
與會官員說,至於第2批、即今年4月初起案件,公股銀會持續積極勾稽檢查,若行庫發現4、5月核貸案件明顯違規,也可以直接列入首波違規戶。
根據行庫首波查核,約有1000多戶是「極有可能違規」案件,多數以轉租為主。針對現在有多少件是「罪證確鑿」違規戶,官員指出,尚在最後查核確認,若是有確切結果,會適時對外說明,也已要求行庫繼續落實、強化貸後管理等措施。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7月3日質詢時,關切新青安房貸違規戶查核進度,財政部長莊翠雲說行庫會逐批追查,1個月後會有較為具體的報告。官員今天再次強調,財政部會督請行庫儘速、審慎查處,屆時會對外清楚說明。
央行啟動升息循環後,房貸利率衝破2%大關,為減輕民眾購屋負擔,財政部轄下8大行庫的青安貸款,自去年8月1日起放寬各項條件。新青安政策推出後,催出首購買盤,卻衍生轉租、人頭戶等問題,引發爭議。
為防杜新青安遭不當濫用,財政部已要求各行庫強化貸前、貸後管理機制,新貸戶必須簽自住切結書,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的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且去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新青安優惠貸款者,自今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此優惠貸款。
此外,公股行庫最新版新青安自住切結書中提及,假設貸款戶發生出租等違規情況,若沒有在銀行通知期間內,洽銀行辦理變更貸款條件,包含利率、成數、寬限期、年限等,銀行則得收回部分借款,或調整利率、縮短借款期限及寬限期、或視為全部到期。(編輯:林克倫)11307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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