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0日電)NCC今天通過「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補助執行要點」修正草案,增訂推廣地方文化節目製播費補助項目,各地有線電視系統申請補助上限訂為1年新台幣150萬元,鼓勵系統製播具在地特色的節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通過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補助執行要點修正草案,預計8月後就適用新版要點。
NCC表示,近年數位串流平台興起,愈來愈重視原創內容產製,也會看地區差異性,把文化特色納入節目製作考量。去年陸續聽取有線電視業者與專家學者意見,這次修正明訂「推廣地方文化節目製播費」補助項目等,把補助金額上限訂為150萬元,相關支出類型包含製作、行銷、專案人事費及超高畫質影音設備等。
此外,由於離島地區有線電視業者經營不易,NCC表示,為鼓勵偏遠地區系統持續提供有線電視服務,提高補助離島地區系統經營者普及服務淨成本補助上限,由120萬元提高到180萬元,以利維持營運,促進有線電視普及發展。
NCC官員說,每年都會辦理補助計畫公告,鼓勵有線電視業者申請補助,修正草案後續流程還需要2到3週時間,預計8月後系統業者就可依新版要點做申請。(編輯:翟思嘉)11307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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