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8日電)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預計第4季出爐,能源署初步定調20年期躉購費率「不高於過去水準」,意即每度擬低於6.0437元,並將搭配浮台、動態電纜等特定設備一次性補貼,確保足夠開發誘因。
官員表示,目前仍在內部研議中,依程序需進行再生能源費率審定與召開公開會議說明後,再拍板定案。
經濟部能源署去年1月更新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草案,單一申請案浮台設置數量為6至12座,獲選案數以2案為原則,並將以躉購費率與一次性補貼做為獎勵,示範案預計2030年完工併網。
躉購費率是開發商評估關鍵,能源署官員表示,躉購費率是一次20年,費率價格過高風險在於無法掌握未來國際成本下降趨勢,目前持續搜集開發商成本資訊,也要顧及外界意見看法,因此擬以過去離岸風電收購價格為原則,「不希望比過去經驗高」,不足之處再搭配額外一次性補貼。
根據能源署資料,過去躉購費率最高為示範獎勵階段106年度、每度6.0437元。
官員指出,開發商主要在乎能否有足夠誘因「往前走」,不見得只是躉購費率,也包含其他補貼,若要補貼,主要會針對浮動風場需要的特殊設備,例如浮台、動態電纜。
動態電纜部分,官員解釋,不同於固定式風場,浮動風場水深較深,電纜會在水中漂浮,需要類似船舶錨定技術,而台灣對於此種鋪纜方式較無經驗,因此也盼藉著示範計畫了解國內技術量能。
台灣海峽目前僅有固定式風場,能源署表示,考量固定式場址空間將在3-3期以後面臨飽和,希望藉由浮動風場示範計畫,先掌握相關成本、技術,以便接軌未來「大深水區」浮動風電開發。
根據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草案,評選方式分別是技術能力占60分、財務能力占30分、國內合作占10分;其中,首納與國內合作研提產學研合作計畫,合作範圍包含風場設計、製造、運維等,並給予研發資源補助,以培養在地能力。
台灣目前至少7座浮動風場環評過關,開發業者包含風睿能源、貝富新能源、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台亞風能、法國電力再生能源、IX Renewables等,有資格參與選商。(編輯:林淑媛)11308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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