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8日電)為接軌OECD全球最低稅負制(GMT),財政部今天宣布,自民國114年度起,符合GMT適用門檻、即合併營收達7.5億歐元的跨國企業集團,其在台灣境內的營利事業,適用的基本稅額徵收率將由現行12%,調整為15%。
財政部指出,新制將於115年申報適用;同時,中、小型企業及有效稅率達15%的大型企業不受影響。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推動全球最低稅負制(第二支柱,GMT),堪稱國際租稅史上最大變革;未來合併營收達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集團,在全球各地的公司都至少要繳納15%的最低稅負,避免各國之間以「低稅競賽」吸引投資,讓跨國企業有空間取巧避稅。
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名目稅率達20%,但在諸多租稅優惠齊發之下,近年國內企業的平均有效稅率僅約13%至14%;再者,台灣現行的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AMT)徵收率也只有12%,將不足以因應來勢洶洶的全球最低稅負制。
財政部今天宣布,自114年度起,符合GMT適用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其在台灣境內的營利事業,適用的AMT徵收率調整為15%。
所謂GMT適用門檻,財政部指出,原則上指跨國企業集團前4個財務會計年度中,任2個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的全年度收入達7.5億歐元。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這次預告修正AMT徵收率草案,是因應國際反避稅稅制改革趨勢,針對過度享受租稅優惠或減免,導致有效稅率過低的大型企業,適度調高AMT徵收率,中、小型企業及有效稅率達15%的大型企業不受影響,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可兼顧大小型企業稅負衡平。
財政部指出,現已有60國家或地區,公開宣布採行因應GMT措施,台灣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及主要貿易夥伴國(如歐盟成員國、加拿大)分別於113年或114年實施GMT,預期其餘國家也將陸續發布因應GMT的措施,顯見GMT已為不可逆及難以抵抗的國際稅制改革浪潮,營利事業繳納有效稅率15%已為國際共識。(編輯:楊蘭軒)113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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