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7日電)允能風場釋股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以會議紀錄質疑經濟部有圖利之嫌。能源署澄清,該紀錄非審查會議紀錄,絕無隱匿任何事實,且釋股是為使風場順利完工才同意,也經審查會嚴格審查,並召開諮詢會議聽取各方意見,會議紀錄中亦無400億元罰款。
達德集團允能風場近年陸續釋股,目前已無持有風場股權,過程中因釋股違反該公司先前承諾在電業執照取得前不變更股權,遭經濟部能源署沒收其履保金新台幣3.5億元。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圖利風電四百億,全民損失無人扛」記者會指出,根據經濟部在2021年5月的會議紀錄顯示,已明確要求達德不可再違規釋股,否則罰則總計高達400億元;如今只罰3.5億元,該罰不罰就是圖利。
經濟部能源署透過新聞稿說明,立委來函索取的資料是2019年、2021年允能風場股權變更的「審查會議」紀錄,經濟部提供後,立委卻以2021年的「諮詢會議」紀錄指控經濟部隱匿資料,但諮詢會議性質、形式均有所不同,並不屬於立委所指的審查會議。
能源署指出,諮詢會議絕不是秘密會議,因事涉重大公共利益,諮詢會議除邀請遴選審查委員、雲林縣政府及允能公司外,亦邀請國內外融資銀行團等股權變更的利害關係人釐清相關議題。
能源署表示,風場順利完工發電是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允能風場因疫情導致工程延宕、成本上升而有破產之虞。
能源署強調,但允能風場已開始建置、安裝多座風機,為避免變成「爛尾樓」,考量疫情、通膨及破產都不是簽約時所能預見,因此在防範套利、沒有圖利的前提下,依據股權變動屬於行政契約規範需協商的重大事項,由原遴選委員所組成的委員會審查,確認有助風場完工始同意變更,沒有逾越行政契約。
能源署補充,立委指出諮詢會議紀錄列舉扣除19.2億元履保金、回歸迴避成本購電、撤銷或廢止電業執照等罰則,皆是行政契約內涵。在諮詢會議中,主要是針對開發商主張因財務危機而需要引進新投資人的財務說明,如有虛偽意思表示的罰則,並不是後來股權變更的罰則,根本沒有立委提到少罰400億的問題。
能源署進一步說,股權不再變更的部分,是審查會要求允能提出額外的違約罰則,因此允能提出3.5億元保證,承諾原股東wpd不再移轉股權,至於如有違反原行政契約相關規定的罰則,也將在完工併網後一併結算。
能源署補充,允能風場原股東德商達德集團(wpd)於2021年釋股予法商道達爾(Total)時,即以上述3.5億元保證金承諾不再釋出剩餘股份,但達德集團於2022年因商業考量,將全球的離岸風電事業全數轉售美商全球基礎建設基金(GIP),允能風場並非個案,但仍違反不再釋股承諾,3.5億元保證金已於2023年沒收。
能源署重申,股權轉移都需經原遴選委員會審查,新加入的美商、日商、歐商均有國際投資實績,並要求履約能力應優於過去才予以同意,目前已完成全數80座風力機建置,預計每年可提供24億度綠電。(編輯:潘羿菁)11310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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