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5日電)公平會今天跟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在台北簽署競爭法適用協定,由公平會主委李鎂與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主委龔薩雷茲(Eduardo Gonzalez)代表簽字,盼強化雙方合作,這也是台灣跟第11個國家簽署競爭法合作文件。
李鎂致詞時表示,因應當前國際化的經濟局勢,競爭法執法必須具有國際性,公平會與各國主管機關簽署協定,是為了能夠透過競爭法上的合作關係,促進彼此的有效執法。對競爭法主管機關而言,強化執法交流與合作,是目前全球化與數位經濟趨勢下,面對各項挑戰的最佳途徑。
龔薩雷茲致詞時指出,很榮幸代表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與公平會簽署此重要協定。巴拉圭與台灣不僅是友邦,也是兄弟之邦,兩國都致力於經濟發展、追求民主法治與自由,也重視競爭法的積極執法對整體經濟的正面助益。展望未來,盼藉由協定簽署,強化雙邊的合作關係。
這是台灣繼與澳洲、紐西蘭、法國、蒙古、加拿大、匈牙利、巴拿馬、史瓦帝尼、日本、印尼10國後,再度簽署的競爭法合作文件。協定內容共10條,重要條文包括雙方技術合作、通知、資訊請求、資訊保護及諮商等。
公平會指出,巴拉圭為台灣在南美洲的友邦,公平會與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也同時為國際競爭網絡(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Network,ICN)的成員,數年來透過共同參與ICN年會等會議,分享彼此對競爭法執法看法,也深知雙方應有進一步深化合作的必要。
經過駐巴拉圭大使館經濟參事處的居中協助下,雙方達成共識。適逢龔薩雷茲來台參加公平會所主辦的「2024年國際競爭網絡結合研討會」,完成兩機關競爭法適用協定的簽署。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此時簽署競爭法適用協定,不僅堅定了兩國共同的信念,認同建立一個自由公平開放的市場,對於保護消費者利益,以及促進經濟的安定與繁榮至關重要,同時象徵彼此將更緊密聯繫與合作。
媒體關注協定效益,李鎂在活動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各國競爭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可能會需要一些資料,公平會在法律範圍內可以提供必要資料。此外,未來台灣在爭取主辦國際活動時,簽過相關協定的國家也可以支持台灣。(編輯:楊蘭軒)113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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