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國產光電模組躉購費率加成 持續查訪防洗產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3日電)中美晶董事長徐秀蘭今天表示,台灣太陽能製造廠面臨模組進口比重高、案場開發量放緩困境,呼籲政府加速核准案場建置。經濟部回應,持續精進申設程序,目前國產光電高效能模組躉購費率已有加成機制,會持續查訪防止洗產地情況。

中美晶宜蘭太陽能電池廠進行產線調整,鼓勵員工於明年1月放特休假引發關注。徐秀蘭今天親上火線說明,點出台灣太陽能製造廠面臨「腹背受敵」困境,一方面台灣太陽能案場開案量放緩,另方面是太陽能模組進口比重高,希望政府能夠加速核准太陽能案場建置,讓太陽能市場更健康。

經濟部官員表示,經濟部持續協助國內光電產業及能源發展,針對國產的光電高效能模組,在躉購費率上也設計加成6%機制;同時與國際相同,禁止進口中國製的光電模組,並持續針對國內模組進口商進行查訪,配合海關盤查,防止洗產地的情況。

產發署補充,111年至113年(1到11月)進口模組量並無大幅成長,但今年國內太陽光電設置量明顯減少,國內廠商產能利用率下降;國內太陽光電製造業者多表示是因目前國內案場的許可均有遞延,模組需求量減少所致。

針對第三地模組進口管制,產發署表示,已經有加強進口管制,111年6月17日新增輸出入規定,進口模組除檢附模組產證外,應檢附電池及模組非中國製的證明文件;針對進價低模組逐案查證產證真偽;針對進口模組進行品質抽驗作業;訪視進口價格偏低或數量較大的進口商。

此外,經濟部透過實地查驗海外製造業者實際生產情形,以嚇阻有中國大陸製透過第三地進行洗產地行為。

能源署表示,為使光電整體申設程序更精進,開發擬朝「公對公」模式進行,中央、地方必須善盡溝通;另就地目、場址及綠能與農漁業競合議題,讓開發協調、規劃到相當成熟且有共識的程度,再讓業者投資。

針對中央與地方加強溝通,能源署已召開會議與各界溝通及意見蒐集,包含電業籌設申請階段增加地方說明會場次、明確地方同意函審查事項,光電案場周邊一定距離內遇建築用地即需退縮設置,確保光電案場開發案的適法性,並保障民眾知的權利。(編輯:張良知)11312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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