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9日電)公平會委員會議通過網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威秀公司與松陽投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的2件結合案,考量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不禁止結合。
網銀公司取得威秀公司1/3以上股權,且控制威秀公司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另一方面,松陽公司預計委託威秀公司經營其在西門町商圈原日新影城原址拆除重建的新影城,該2案已達結合申報門檻,因此向公平會提出申報。
公平會18日第1731次委員會議通過,網銀公司與威秀公司,以及威秀公司與松陽公司的2件結合案,依公平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
公平會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網銀公司取得原本停業中的西門町絕色影城,並由威秀公司在該影城原址新設「台北西門威秀影城」;而松陽公司在西門町日新影城原址拆除新建大型複合式商場,未來亦將委託威秀公司經營商場中的影城設施。
同時,網銀公司及威秀公司旗下公司均從事國產電影片製作、發行,因此本2件結合案在電影片映演市場及電影片發行市場分別具有水平結合關係,亦在電影產業鏈具有垂直結合關係。
隨著電影產業逐步從疫情陰霾中復甦,大眾生活型態漸趨正常,電影市場票房亦漸回升,國內各家電影院業者紛紛發展多元而具特色的經營方式。
公平會審議後認為,在國內電影片映演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該等結合尚不會大幅改變地方市場電影院放映市場結構,各業者仍可維持多元經營與特色定位。另一方面,各電影發行商代理的電影內容及目標客群各異,且發行商與電影片商、連鎖影城均具有相當談判力量,尚不致形成限制競爭的誘因。
公平會指出,西門町商圈是台北市最受遊客歡迎的熱門景點之一,威秀公司在109年日新威秀影城結束營業後重返西門町商圈營運,將刺激電影街原有多家電影片映演業者的競爭,並能帶動商圈發展,提供消費者多元的娛樂選擇與體驗。
因此,本2件結合案的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編輯:林淑媛)1131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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