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9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金融領域特殊專長之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針對政府推動的重點產業所需人才,增列「資產管理」項目,以促進台灣金融產業發展。
金管會表示,自2018年2月8日訂定發布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以來,經歷2020年12月15日修正,以積極推動金融領域就業金卡;累計至今,金融領域就業金卡總計核發908張,其中,今年度前11月共核發140張,成效已逐年顯現。
金管會說明,為配合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重要計畫,就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中所列政府推動的重點產業範圍,增列資產管理(含聯合家族辦公室),以達到明確,並自即日生效,預期將有助台灣金融業延攬資產管理領域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根據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規定,若想符合產業所需的金融專業人才資格,申請人要提供任職資產管理(含聯合家族辦公室)的金融相關職務累計達3年證明,並提出有利於產業發展具體事蹟。(編輯:楊凱翔)114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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