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數多 近5年逾31億元收歸國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9日電)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今天呼籲,有繼承權者加速承認繼承,以保障權益,統計近5年清理代管遺產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的總值高達新台幣31億7291萬元,其中,最大案為2021年有單一個案收歸國有的遺產總值達1.4億元,主因個人名下多筆土地在台北市信義區與文山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國產署指出,如果沒繼承人來申請繼承遺產,遺產可能變成無人管理狀態,有可能產生侵佔、毀損、權利無法實現問題,為避免相關情況,民法有無人承認繼承制度,透過遺產管理代管制度,讓遺產可以完整保存,避免不當流失。

國產署指出,依規定,法院選任的遺產管理人,除自然人如律師外,也可選任公務機關,實務上法院多指定國產署或所屬分署為遺產管理人。不過,遺產管理各項作業繁瑣,也可能碰到「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之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及「承辦人力不足」等問題,導致辦理時程長,並須另外委任律師處理法律專業或訴訟事務。

國有財產署進一步表示,歷年來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已達9130件,截至2025年12月,代管中遺產案件仍有1707件。為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2018年也訂定4年清理計畫,2022年8月底屆期後,續訂定年度清理計畫。

國產署統計近5年(2021年至2025年)清理結案970案,平均每年清理結案194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達31億7291萬元,包括土地704筆與房屋54棟。

媒體關切近期較大金額結案案件,國產署官員指出,此案為1977年死亡,但處理時程非常長,直到2021年才結案。由於個人所有的土地多位在台北市信義區與文山區,單價較高,結案依照公告現值,收歸國有時土地建物合計金額約1.4億元。

國產署呼籲,依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於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國產署代管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案件,如果繼承人擬承認繼承,務必在法院公告催告所定期限屆滿前承認繼承,否則賸餘遺產將依法收歸國有。(編輯:林家嫻)11501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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