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開放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 金管會:視遵法程度再研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0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週將排審立委提出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金管會表示,行政院預計本會期將院版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涵蓋強化監理、穩定幣發行及管理、防止市場不公正行為、強化交易人權益等重點。

對於立委主張開放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服務,金管會認為風險較高,應視未來業者遵法程度再研議開放。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3日將排審民眾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所提出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並邀請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列席備詢。

金管會書面報告指出,近年隨著虛擬資產市場快速發展與洗錢風險升高,主要國家相繼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及穩定幣納入監理架構,如歐盟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規、韓國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日本支付服務法等;金管會參考國際趨勢,採循序漸進4階段逐步納管VASP,專法草案已於去年6月27日陳報行政院,行政院已完成審查,待程序完成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金管會說明,專法草案涵蓋4大重點,首先是強化VASP監理,明確定義VASP的類型及範圍,包括交易平台、交換商、保管商、承銷商、移轉商、借貸商及其他等服務商,並對其所經營的財務與業務、聘用人員資格適格性、建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資安制度與營運持續性政策,以及財務報告申報等訂定規範。

第2,規範穩定幣發行及管理,在台灣境內發行穩定幣的業者須事前取得金管會及中央銀行許可,境外發行的穩定幣若要在台灣VASP交易,也需經金管會同意。發行人必須維持十足準備資產,並進行定期查核與資訊揭露,確保運作透明,維持合理的價值穩定性。

第3,防止市場不公正行為,強化市場行為規範,明定不得有虛偽隱匿或操縱價格等不公正行為,並設有嚴格的刑責與罰金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至2億元罰金。

第4,對於推動專法的效益,金管會說明,VASP專法立法通過後,金管會對業者管理,將由「洗錢防制」提升至「全面健全營運與市場秩序」;從「類特許事業」管理提升至「特許事業」管理,可強化交易人權益的保障。業者可於台灣境內發行穩定幣,有助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對台灣虛擬資產市場發展有重大助益。

同時,金管會針對立委所提2版本草案提出多項建議,如立委主張開放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服務,不過金管會認為,考量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風險較高,未來將視台灣市場狀況、業者專業能力、VASP遵法程度及國際監管趨勢,適時研議開放。

針對立委所提草案明定設置虛擬資產基金清償客戶損害等規定,金管會表示,國際虛擬資產市場尚無類似安全網設計的前例,實務上多採交易信任替代機制,如由VASP自主提撥「用戶資產安全基金」,或由監理機關要求業者採行資產隔離制度,明確區分「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且VASP類型差異甚大,虛擬資產交易價格波動劇烈,此作法可能導致監理執行困難,設計不當也有誘發道德風險的疑慮。

另對立委提出的草案版本,未明定穩定幣發行人應依規定申報發行資料,金管會提醒,為確保穩定幣發行的安全性與透明性,金管會及中央銀行有掌握準備資產及發行與贖回情形的必要,以維護穩定幣持有人權益。

金管會強調,行政院已將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納入優先法案,預計本會期送交立法院審議,未來立法通過實施後,將有助於保障交易人權益及發展台灣虛擬資產市場、培育相關人才,呼籲立委支持行政院提案版本。(編輯:張均懋)11503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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