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葉冠吟台北6日電)前立委黃國昌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鏡電視爭議音檔經鑑定後,無經過剪接、變造。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則再發聲明強調,流出音檔屬於散會後的私人談話,已對違法竊錄者提出告訴。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理事長、前立委黃國昌、律師鄭深元,今天邀請美商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發言人Geoffrey Han,共同召開「鏡電視裴偉發言錄音帶爭議鑑定結果公開」記者會,說明將錄音檔送交鑑定經過及鑑定結果。
黃國昌說明,協會於9月29日接獲吹哨者檢舉,表示願意提供未經傳輸、未經轉存的股東會「原始音檔」送交鑑定後。鑑於此事具高度公益性,經與理監事討論後,送交鑑定。
Geoffrey Han表示,實驗室以科學鑑定、判斷資料真偽為原則,不介入資料內容相關爭議,實驗室鑑定後認定該錄音檔「無經過剪接、變造」的疑慮,並且出具非正式鑑定報告。
黃國昌說,沒有讓實驗室出具正式鑑定報告書,是為了避免洩露吹哨者個資,在確認送交鑑定原始錄音檔「無剪接變造之疑慮」及「無錄音暫停、剪接之疑慮」後進行逐字聽打、辨認發言人身分。
黃國昌指出,有關時力立委陳椒華日前在立法院所播放的錄音檔內容,雖然無從知悉該錄音檔是否由原始錄音檔取得,但陳椒華播放的錄音與送交鑑定認定無經過剪接、變造的錄音檔,談話內容並無二致。
針對黃國昌指出日前流出音檔無變造、剪輯的疑慮,裴偉也再發出聲明回應。他強調,鏡電視於110年12月17日臨時股東會的錄音檔,全程僅24分29秒,是為鐵的事實。
裴偉指出,立委所提的音檔長度超過股東會時間甚長,若無剪輯或變造,即可清楚聽到會議主席自23分36秒處已宣布股東會結束。其餘錄音段落悉為股東會後應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談話內容,由竊錄者違法竊錄。
裴偉表示,偷錄音者將鏡電視公司股東會的錄音檔,及會後股東間的非正式談話錄音散布於眾,恐有觸法之虞,他也已委由律師提告。最後也針對因鏡電視申照遲未通過,為安撫股東,私下膨風發言,致引起社會紛擾,再次表示歉意,並附上當日臨時股東會散會前的逐字稿:
23分20秒 股東A:我先提一下喔,假設沒有臨時動議的話,請先把這個會結束掉,然後再談其他可以談的,不然的話,不要留紀錄。
23分33秒 陳建平(會議主席):對對對。
23分36秒 陳建平(會議主席):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編輯:管中維)11110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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