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4日電)雲林縣麥寮鄉韓姓鄉代參選人涉支付2萬多元給某喪家治喪,藉此尋求支持,雲林地檢署昨天指揮專案小組帶回韓男等7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諭令韓男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今天表示,韓姓鄉民代表參選人8月趁前往某喪家捻香之際,向家屬表示願支付靈堂棚架、花壇費用共2萬多元。
吳文城說,喪家家屬知道韓姓男子是鄉民代表參選人,其應允支付的款項是用以約定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的賄選對價,仍當場允諾由韓男支付。
檢方調查,韓姓參選人在8月底、9月初多次前往靈堂致意時,多次向包含喪家家屬和其他親友請託、支持,並如約支付2萬970元予業者。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少勳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台西警分局,搜索韓姓參選人競選辦公室,傳喚、約談韓姓參選人及證人等7人到案說明。
經檢方複訊後,韓姓參選人以10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等則無保請回。(編輯:謝雅竹)11110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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