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人今天表示,行政院推出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有民眾陳情,提出申請的日期非租約起始日,再加上有審核期,讓獲補貼的月數並不多,希望補貼的發放應追溯至申請提出日。
對此,受邀出席記者會的營建署主任秘書朱慶倫說,行政院長蘇貞昌有特別指示,這是4年的計畫,不是只辦1年,希望能按照現行的處理模式進行,只要提供有效租約,會持續補助下去。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王美惠、張宏陸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重新檢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不僅要讓租屋族敢於申請補貼,也能夠從提出申請日起便被補好補滿。
林宜瑾表示,中央投入新台幣300億元的擴大租金補貼雖為好意,但應讓有需要的租屋族都敢於申請,也由於租屋市場不透明,連帶使租屋族所獲保障不完整。
林宜瑾說,接獲陳情,有學生在外租屋的租約期是半年,由於提出租金補貼申請的日期並非租約起始日,加上等候審核的日程,最終在結束租約前能獲補貼的月數並不多。
林宜瑾指出,嚴謹審核租金補貼申請案件需要時間,這無可厚非,但補貼發放日應追溯至申請提出日,才不至於讓行政流程影響民眾權益。
王美惠表示,以審核通過日作為補貼的起算月份,顯然不合理,今年租金補貼已經較便民,可直接撥款到指定的銀行帳戶,請營建署研議,可參考政府退稅的方式,以支票核退補助款,讓民眾在補助款的運用上更為便利。
張宏陸指出,租金補貼應自民眾「提出申請日」起算才合理,不應讓政府的行政作業流程變成民眾的困擾。
朱慶倫說,租金補貼在2007年就開始辦理,今年邁入第15年,只是過去的戶數沒有這麼多,預算大約40、50億元,現在擴大到300億元,就是希望擴大照顧。
朱慶倫表示,300億元租金補貼是4年的計畫,不是只辦1年,如果4年後有成效,未來還要繼續辦,所以希望能夠按照現在的處理模式,只要提供有效租約,會一直補助下去。(編輯:張均懋)11110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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