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淑峯、金中玉遭褫奪公權 選委會:重審候選資格

中央社  / 新北市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黃旭昇新北27日電)尋求連任新北市議員何淑峯與金中玉今天遭判刑定讞、褫奪公權,新北選委會說,會重新審議候選資格;金中玉為自己喊冤,但也說遇到只能接受;何淑峯截至發稿暫無回應。

18年前爆發的台北縣議員收賄販售補助款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被告上訴,現任民主進步黨籍市議員高敏慧、何淑峯與無黨團結聯盟市議員金中玉各判5年、4年10月、3年10月定讞,均褫奪公權,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高敏慧這次選舉未參選,交棒姪女高乃芸;何淑峯與金中玉都要尋求連任。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堯章告訴中央社記者,下週收到法院判決書後,會審議何淑峯與金中玉的候選人資格,並呈報給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如果2人不符資格,11月15日公告候選人名單時就不會有這2人姓名。

金中玉對司法判決表示,從頭到尾都覺得自己是冤枉的,「他說我自白,但我根本沒自白過」。至於下一步會不會啟動非常上訴,會再與律師討論。

金中玉說,如果選委會公告失去參選下屆市議員資格,那也只能勇敢面對,「人生就是如此,既然命中注定,遇到了也只能接受,就不參選了」。

高敏慧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她認為全案判決有許多瑕疵,將採取非常上訴。她說,議員任內為社會付出公益,自己只有議員補助款的「建議權」,自己也並未拿錢,全案都只憑廠商如通公司負責人林詩蓮的單方說法判決,相當不公。她自己絕對不會逃亡,且將要非常上訴。

另外,黃堯章說,這3名現任議員任期到今年12月24日止,等行政院收到法院判決書並解除3位職務後,會由4年前的落選頭遞補,執行職務到12月24日。(編輯:方沛清)11110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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