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海告縣府駐台幹部 楊鎮浯:不心虛無須害怕

中央社  / 金門縣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8日電)金門縣長參選人陳福海陣營今天表示,縣府駐台辦公室主任孫國欽等意圖使人不當選和加重誹謗求償;縣府團隊說,陳福海如對東北試釀等案不心虛,就無需害怕資訊公開。

陳福海服務處上午委託選務幹部及律師到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對前金門日報社長顏恩威、縣府北區和中區服務中心主任孫國欽、洪慈旭,在網路社群轉傳陳福海縣長任內金酒東北試釀等情事,意圖使人不當選和加重誹謗。

孫國欽說 ,單純分享網路信息,無任何意圖。縣長楊鎮浯連任競選辦公室進一步回應,陳福海涉及東北試釀、前秘書洗錢案,事情的發展及證據事實,如果沒有心虛及掩飾,就不需害怕在任何時間傳達給鄉親知道;協助轉傳的鄉親及支持者都是為了更多人明白真相,相信以金門人的智慧,一定可以判斷是誰在說謊。

陳福海服務處發布新聞表示,自從陳福海投入選舉後,執政的參選人就以各種不同手法攻擊他,包括顏恩威自2018年起就以各種偏頗言論抨擊陳福海;今年變本加厲,多次把陳福海不曾說過的話、做過的事刊載在「選舉才會突然活過來的」金門前鋒報上。

陳福海陣營表示,孫國欽、洪慈旭等人為縣府駐台辦公室主要幹部,公務時間在社群轉傳虛假訊息並加工錄音,影響閱聽大眾的判斷,不僅有虧公務人員職守,更有負鄉親對縣府駐台辦公室的期待。

服務處說明,東北試釀案4年前地檢署就以不起訴結案,陳福海前助理個人在旅行社任職期間所涉的地下匯兌案件經司法調查後也與陳福海無關。

陳福海陣營說,這次按鈴控告的公職人員與社群使用者都涉犯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罪,以及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每案請求判決新台幣100萬元民事賠償,所得賠償金額全數捐給金門家扶中心。(編輯:黃世雅)1111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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