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黃旭昇新北9日電)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競辦今天針對新北市議員葉元之與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指林佳龍買計程車廣告是賄選一事,到新北地檢署提出意圖使人不當選與散布謠言告訴,強調絕不姑息。
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晏榕與李坤城今天下午到新北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李晏榕說,上週起網路流傳3段影片,內容是計程車司機討論是否要貼林佳龍廣告的對話,競辦週一就發新聞稿澄清,林佳龍與計程車司機確實簽有租用車體作為廣告使用的協議,至於計程車司機如何執行契約義務,林佳龍作為承租人無法管控,競辦將確認是否有違約事由,按民法處理。
李晏榕表示,這是契約違約問題,與賄選完全無關,但新聞稿發出後,中國國民黨籍議員詹江村與葉元之分別透過不同社群平台及召開記者會散布不實謠言,指控林佳龍賄選。
李坤城表示,昨天開記者會已經說得很清楚,林佳龍競辦和計程車業者屬於付費的競選廣告,所有業者廣告貼紙要貼好貼滿,才算符合契約,如果沒貼好就是違約;也已說如果有任何個人、或其他單位再說這件事是賄選,就會提告。
李坤城並引用馬克吐溫的話:「當真相還在穿鞋,謊言已經跑遍全世界」並指出,開完記者會後,詹江村與葉元之繼續抹黑、造謠說林佳龍賄選,因傷害已經造成,所以今天特地到地檢署提告。
對於林佳龍陣營提告,葉元之今天在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選舉辦公室開記者會表示,林佳龍陣營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計程車廣告疑賄選事件,當時還感謝侯辦幫忙注意到此問題,未料今天卻大動作提告質疑的人,大玩兩面手法,這是什麼邏輯,是用提告轉移焦點。
葉元之說,網路廣傳的影片合理推測,當中,發錢的人很清楚說「沒貼(廣告)也沒關係」,但沒有執行廣告行為就可直接領錢,這個錢又是林佳龍陣營給的,「根本就是以工代賄,標準的賄選」。
三重區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鼎超也在侯辦記者會中表示,林佳龍選辦發言人感謝侯辦幫忙找出問題,但林佳龍卻說是有心人造假抹黑,「若林佳龍當選市長,標案被廠商層層剝削,受害者就是老百姓,林佳龍是不是又要推得一乾二淨?
林鼎超說,對於影片中的司機到底是不是簽約對象,金流到底怎麼安排,有沒有收據、發票,林佳龍競辦對這些都要給新北市民清楚合理交代。林佳龍當過立委、直轄市長,對廣告相關規範應很清楚。
林佳龍競選辦公室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網路及封閉群組內轉傳3段影片,內容是有關計程車張貼林佳龍廣告貼紙即可獲得新台幣200元、500元的對話。這是競辦於9月27日與4名計程車司機簽訂「車身廣告租賃協定書」,以2個月為期,每台計程車1500元的廣告費用,請計程車司機代租下500輛計程車的車尾空間張貼廣告,雙方協定內容有白紙黑字為契約,內容並無不法。(編輯:李錫璋)11111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