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也就是國營事業預算和基金,規模加總合計新台幣5兆餘元。
國營事業管理法明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國營事業是指政府獨資經營者;依事業組織特別法的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者;依公司法的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政府資本超過50%者。
根據行政院所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總說明,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編製重要事項,包括擴大公共投資,振興國內經濟;加速發展綠電及再生能源,強化供電韌性;推動水資源建設,增進供水穩定;維持物價與金融穩定;完善交通建設,提升運輸效能;兼顧事業發展與環境保護。
立法院法定會期將在12月底結束,之前因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審查進度的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案,在九合一選戰過後,在院會優先處理。
今天院會討論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和基金,項目處理依各委員會審查會議決議和協商結論通過;保留部分則於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後交付表決,過程平和。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說,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總數約5兆餘元,國民黨團於審查過程中非常審慎,也強力支持完成三讀程序,對國家經濟做出具體貢獻。
至於國營事業預算案審查和朝野黨團協商時未能獲致共識的保留提案,今天在院會表決處理,包括國民黨團所提,為培養企業經營人才,並提高經營效率,善盡公股企業政策責任,要求國營事業、政府主導的公股公司,自明年起政府派任董事長、總經理、執行長,初任者年齡不得逾65歲,續任者如已經逾65歲每年須報經行政院核准,惟最高不得超過70歲。此案經院會表決結果,贊成者少數,不通過。
國營事業預算案審議連年延宕現象,多年來備受批評,遭質疑對於預算監督制度與國家施政都是打擊。立法院上次審查110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案時,拖到去年12月10日完成三讀程序;這次立法院審查111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案時,仍然拖到將近年底,直到今天才完成三讀,距離法定期程應於去年底完成還有改進空間。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說,為維護財政紀律,呼籲立法院將來審查112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案時,不要等到年度最後1個月才三讀通過。他也呼籲,國營事業肩負推動政府重大投資計畫、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物價穩定等重責,督促政府和期許國營事業,提出有效因應之道,穩定物價,產生正面影響。(編輯:翟思嘉)1111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