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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桃園市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日電)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接獲台大通知,對他在2011年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檢舉案,經過台大社科院學倫會審議,以嚴謹學術論文規範認定有涉及抄襲,撤銷碩士論文。
鄭文燦透過桃園市政府新聞處表示,對於台大社科院學倫會撤銷他的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基於熱愛、尊重母校台大,雖然有所遺憾,他願意坦然面對現在以嚴謹的學術規範審定結果。他出席學倫會說明時,已經針對論文引述的瑕疵說明原因並且致歉,現在重審論文結果出來,他願意再一次致歉。(編輯:方沛清)1111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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