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重申不承認BNO 海外遇事不會幫忙

中央社  / 香港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7日電)在英國吸引香港BNO護照持有人移民英國之際,香港官員重申不承認BNO,並強調BNO持有人若在海外遇到困難,只能找自己國家(英國)幫忙,香港及中國不會協助。

綜合本地媒體今天的報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天召開會議,討論近期在東南亞出現的詐騙案,有議員詢問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持有BNO護照的港人在海外遇上困難時,香港入境事務處會如何提供協助。

鄧炳強指出,港府不承認BNO護照為身分證明文件,並說「搵返(找)自己國家」。

他強調,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會向香港的中國公民提供協助,也會盡量協助部分非永久香港居民,比如外傭等,但港府不承認BNO為旅遊證件或身分證明文件,如果持有BNO的港人在海外被拘捕或牽涉使領館事宜,建議他們「搵返(找)自己國家」。

BNO全稱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香港近年爆發「反送中」運動及實施國安法後,英國放寬香港BNO持有人移居當地的限制,中方其後重申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

BNO名義上是英國國籍,但沒有英國居留權。英國早年殖民統治香港時,向港人發給的是英國屬地公民(BDTC)護照,其後才改由BNO護照取代。

一般來說,BDTC護照持有人在英國享有的權利優於BNO護照持有人。

英國以BNO取代BDTC,當時目的就是為預防大批港人因為主權轉移而湧入英國。這是BNO的由來。

香港主權轉移前,中英兩國已就BNO護照問題達成共識,雙方同意香港主權轉移後,BNO護照可以繼續使用,但只能作旅行證件,沒有居留權,這種協議完全符合英方當時防範港人湧入的想法。

但在香港主權轉移24年後,英方改變態度,單方面宣布放寬BNO護照持有人申請居英權,並強調這是針對香港國安法而來。(編輯:周慧盈)11112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