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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中國要求各國業者依其規定完成註冊,才能輸入食品。農委會今天表示,中國對台灣不公平要求有2點,包含必須書面作業、期限為今年6月底,其他國業者則是網路作業、期限明年6月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今天發布新聞重申,針對中國於108年11月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技術貿易障礙委員會(TBT委員會)第79次例會提出「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政府在109年2月TBT委員會第80次委員會即提出特定貿易關切,截至今年11月第88次例會為止,共已提出9次關切。
國際處副處長林志鴻接受電話訪問時並說,針對中國對台灣提出的不公平待遇,也已要求中國改正,相關不公平待遇有2點。
首先是中國要求台灣業者註冊期限為今年6月底,雖然後來可以補件到8月底,但是中國要求其他國家業者的註冊期限為明年6月底,註冊期限差距達1年。
其次,中國要求台灣業者必須用書面方式註冊,填寫後由衛福部食藥署包裹寄送中國海關總署;其他國家業者則是上網註冊即可。
國際處也說,美國、日本、歐盟等會員也都要求中國遵循TBT協定、符合透明化規定、提供足夠資訊、指定查詢點及更長緩衝期等。農委會調閱中國海關總署官網後估計,農業方面受影響業者有178家。(編輯:陳政偉)11112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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