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監委田秋堇、林盛豐今天說,政府對於大社工業區變更為乙種工業區的承諾,經濟部應積極與高雄市政府發展具體計畫及配套措施,行政院也應正視,督促履行政府承諾,以維護施政誠信。
田秋堇、林盛豐透過新聞稿表示,大社環境守護聯盟向監察院陳訴,大社工業區在民國82年4月發生嚴重廢氣外洩事件,經濟部與地方政府召開協調會,並獲「大社工業區內各廠應配合中油高雄煉油總廠五輕遷廠計畫一併遷移」的結論。
大社環境守護聯盟陳訴指出,87年11月高雄縣政府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大社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中附帶條件規定,特種工業區內的廠商應於107年前遷廠,並依法定程序將大社工業區從特種工業區變更為乙種工業區。但政府至今仍未依承諾辦理變更事宜。
另外,台灣區石油化學工業同業公會向監察院陳訴表示,大社工業區年產值約為新台幣850億到900億元,區內就業人員約2700餘人,所生產的原物料以供應內需為主,若變更為乙種工業區,將導致廠商被迫關廠、產業斷鏈及衍生員工失業等問題,因此主張變更為甲種工業區即可。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日前通過田秋堇、林盛豐所提調查報告。111年7月15日監察院召開詢問會議時,高雄市政府表示,變更為乙種工業區不會發生數千員工失業、供應鏈斷鏈及防治污染設備無法更新問題。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向監委陳述,如果大社工業區變更為乙種工業區,廠商只能就污染改善進行設備更新,無法對製程或產能進行優化,廠商將逐漸失去競爭力,最後還是要被迫關廠造成勞工失業,甚至造成供應鏈斷鏈風險。
監委指出,大社工業區周邊人口數約有4萬2000餘人,而廠商從事石化原料製造,過程中排放氣體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且有17條地下工業管線行經的致災風險,政府在87年早已承諾要「於107年以前完成遷廠」、「變更為乙種工業區」,至今卻依舊原地踏步。
監委說,雖經政黨輪替,但民眾相信的是政府的承諾,如果未能履行承諾,恐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此案拖近30年,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溝通未果,不但民眾對政府喪失信任、高雄都市轉型受阻,廠商無法進行轉型,已形成多輸局面。
監委表示,經濟部應積極與高雄市政府尋求共識、發展具體計畫及配套措施,履行「變更為乙種工業區」的承諾;行政院應予正視,督促所屬負起履行實現政府承諾的責任,並兼顧經濟永續發展、居民健康安全及勞工就業權益,以維政府施政誠信。(編輯:蘇志宗)111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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