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修正警察特考體測項目 男女都需1200公尺跑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考試院今天說,因應警察高危險性、符合警察實務工作需要,通過修正警察特考的考試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未來男女應考人都需實施1200公尺跑走,並從民國113年1月1日施行。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第11條,從113年起這項考試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將有所調整。

考試院說,這次修正是應用人機關職務上需要,確保錄取人員具備執行職務所需體能,以因應警察高危險性、高辛勞性工作,以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考試院表示,為符合警察實務工作需要,並切合警察工作核心職能,參照用人機關建議、這項考試近4年體能測驗立定跳遠測驗男女性常模、其他公務人員考試心肺耐力跑走測驗及格標準,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

考試院指出,立定跳遠及格標準修正為男性200公分以上、女性145公分以上;心肺耐力跑走測驗修正為男女性都實施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為男性5分50秒內、女性6分20秒內,並從113年1月1日施行。

現行規定,男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90公分以上、跑走1600公尺8分14秒內;女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30公分以上、跑走800公尺4分40秒以內。(編輯:蘇志宗)111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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