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營建署今天說,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目前各縣市政府正在積極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公開展覽與公聽會,相關資訊都會刊登在政府公報、報紙、網路平台等公告周知,民眾有建議可提出。
內政部營建署透過新聞稿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圖是由直轄市、縣市訂定後,經縣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後,再報請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內政部除將審議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劃設內容外,並將針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處理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的妥適性再加以審慎檢視,以確保民眾權益。
營建署說,民眾可透過多元管道查詢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劃設結果,如果有任何建議,可以透過書面或參加公聽會等方式提出,供地方政府作為修正參考。
營建署指出,有關現行已被地方政府劃入國土保育地區範圍內的土地,原屬區域計畫法編定的可建築用地得繼續建築使用、合法農業使用土地也可繼續作為農業使用,在功能分區圖上也會特別註記,其合法權益不受影響,請民眾放心。
營建署說,此外,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與水源開發計畫無關,如果地方政府有其他開發需求,需依水利法等規定提出申請及辦理法定審議作業。
營建署表示,提醒地方政府在辦理公聽會時,務必完整說明,並審慎檢視多元管道的反映意見,以利國土功能分區圖後續審議與修正作業,未來中央也會持續掌握地方審議情形,給予必要行政協助,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及保護民眾權益。(編輯:翟思嘉)111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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