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0日電)第一金控前董事長廖燦昌今天因在合作金庫董事長任內涉及2016年詐貸案遭起訴。行政院今天說,早在廖燦昌2020年因另案遭起訴後,便立即要求廖燦昌辭去第一金控董事長,不僅沒有包庇,更要求嚴辦嚴查。
台北地檢署調查潤寅詐貸案,查出合庫商銀涉配合潤寅集團提高授信額度,造成合庫損失約新台幣2.9億元,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廖燦昌等13人,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透過臉書質疑行政院長蘇貞昌用人原則,「這是哪門子用人唯才?不需要向社會道歉嗎」。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透過媒體群組表示,行政院已於廖燦昌2020年因另案遭起訴後,立即要求他辭去第一金控董座的職位,不僅沒有包庇,更要求執法機關嚴辦嚴查,外界勿混淆時空背景,誤導民眾。
羅秉成表示,廖燦昌在2020年被起訴的案件,是發生在2016年4月國民黨執政時期,今天遭起訴的潤寅案則是發生於2016年與2017年間,皆為其擔任合庫董事長任內,並非於第一金控董事長任內,此前也未曾遭揭露過,政院無從得知其涉及違法案件。
另外,羅秉成說,外界指廖燦昌過去涉入慶富案卻受重用一事,與事實有所出入,因慶富案是國民黨執政時代的舊案,並非發生於民進黨執政時期,且慶富案中,當時任合庫董事長的廖燦昌並未因任何違法事證被起訴或判刑,後續再任用廖燦昌擔任公股銀行董事長,資格上與法律上無不妥。
廖燦昌2017年因慶富案下台,2019年4月回鍋公股行庫擔任第一金控與第一銀行董事長,2020年7月因涉案遭起訴後請辭。(編輯:張均懋)111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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