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0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內政部表示,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就長期而言,將有助於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協助不動產產業永續經營,並保障民眾購屋權益。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祭出重拳遏止炒房,明定任何人不得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還可連續處罰。
同時,增訂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未來私法人購買住宅應檢具使用計畫,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且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避免私法人投資炒作住宅。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透過新聞稿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但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就長期而言,亦將有助於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協助不動產產業永續經營,並保障民眾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
內政部強調,住宅是用來居住,而非是用來投資炒作的商品。近年來,因經濟成長,促使房市購屋需求及交易熱絡,投資客或部分業者,趁勢藉由預售屋換約或營造熱銷搶購等手法,炒作哄抬房價,並將高房價成本轉由全民負擔,所以內政部特別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以防杜炒作行為。
內政部也說明此次修法的5大重點,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解約申報登錄等;而這次修法也配合修正地方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組成成員,除刪除地方民意代表及其他公正人士外,並明定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的委員比例不得少於1/2,以強化委員會的專業功能。
內政部表示,在修法期間社會各界或業者所提建議,都已納入修法或未來子法訂定時考量,並將以不影響正常交易及符合實務需要為原則進行規劃;內政部後續也將儘速邀集相關機關及公會進行討論,同時於子法中明確規範應備文件,以及簡捷申請與審查程序。本次修法重罰炒作行為規定,將於總統公布修正後生效施行外,其餘規定,等到完成子法擬定後,再另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編輯:翟思嘉)11201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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