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 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媒體報導,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有審查時間過長的疑慮。內政部今天說,私法人購買住宅做都更危老等項目的審查,將明確規範申請書表,採簡捷的申請審查程序,原則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祭出5大重拳遏止炒房,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增訂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屋改為許可制,且5年內不得移轉。

媒體報導,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有妨礙都更危老推動、審查時間過長、未有明確標準、與房地合一稅重複限制等疑慮。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私法人購買住宅參與或實施都更危老等「需經內政部許可」項目,將於授權辦法中明訂相關審查標準,基於資料保護原則,審查後不會公告相關訊息。

內政部說,部分都更危老整合階段,因實務需求而需移轉的案件,也將在制定授權辦法時邀集各界研商,以不影響私法人經營或推動都更危老整合的效率及時程為原則。

部分業者認為,房地合一稅中私法人移轉不動產稅率已調整,無須再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內政部說,房地合一稅2.0調整私法人出售不動產稅率,主要為避免產生短期炒作漏洞。

內政部說,這次限制私法人購置住宅,則是考量私法人原則上無居住需求,且近年其購買住宅數量增加,恐影響民眾居住權益,為避免囤積炒房,因此對私法人取得住宅予以限制,二者立法目的不同,並非重複限制私法人購屋。

內政部表示,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在修法期間社會各界或業者所提建議,都已納入修法或未來子法訂定時考量。業者對都更危老關心的事項,後續將儘速邀集相關機關及公會討論,以利私法人實務執行需要,並化解業界疑慮。(編輯:謝佳珍)11201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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