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視電台新規 每週需播30分鐘國安國教節目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5日電)香港政府就強化國家安全教育祭出新規定,3家本地免費電視台及電台每週須播放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

港府14日發出通稿,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就3家香港免費電視節目持牌機構和2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進行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優化及更新節目的規定。

上述5家機構即一般市民所指的無線電視、ViuTV及奇妙電視,以及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

3家電視台方面,通訊局的建議包括接納它們餘下6年有效期的投資計劃、增加各自的本地製作節目或獨立本地製作、將目前7類指定播放節目整合為5類,即新聞、時事、兒童、青年人和「其他」節目。

通訊局的建議還包括除了目前規定每週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3家電視台還須在「時事節目」類別每週播放額外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和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以及每週播放「青年人節目」的時數增加一倍。

2家電台方面,通訊局的建議包括接納它們餘下6年有效期的投資計劃、除須按目前規定每週播放90分鐘時事節目外,還須每週在一個或多個頻道播放至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時事節目;及英語電台頻道須提供英語廣播總時數的比例,由不少於80%下調至不少於55%。

香港的免費電視和聲音廣播牌照有效期均為12年,按照相關法例規定和牌照條件,當牌照有效期過了一半即6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進行中期檢討。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的通訊局建議會透過修訂牌照或通訊局發出的指示實施。(編輯:陳沛冰/周慧盈)1120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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