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提修法 選舉公報應揭露威權時期侵害人權紀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4日電)民進黨籍立委范雲今天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政治檔案條例修法,並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在選舉公報揭露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紀錄,讓真相帶領轉型正義工程持續前進。

228事件76週年前夕,范雲今天在立院舉行「揭露威權打手:真相才能帶領國家轉型正義工程持續前進」記者會,包括台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陳嘉銘、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民間委員鄭竹梅等人都出席記者會。

范雲指出,民選公職人員由選舉產生,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從事公共事務,擔負政治與社會責任,為求在得到政治權力後不會再重蹈覆轍,要求於選舉公報揭露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紀錄,不是追殺、清算,針對公職參選人「只揭露紀錄,但結果交由選民決定」的作法,不僅合乎憲法、有國際前例可循,且單純「揭露」已是非常溫和且限縮的方式。

此外,范雲也提出政治檔案條例的修法,讓政治檔案的公開最大化。她說,目前,國家檔案局徵集到的政治檔案僅有7.7 萬件,而且其中有 7.2 萬件,等於是高達9成以上的檔案,都有資訊被遮蔽。

周婉窈說,現在是自由民主時代的國安局和調查局,替專制獨裁體制的加害者掩蓋真相,自由民主時代的國家機構違反特殊法,用一般法來保護專制獨裁體制下的加害者和共犯集團,代表國家單位的思維和心態還停留在黨國時代,還在維護迫害體制的加害者,還在肯定那個迫害體制,代表國家機構不知道法治為何物,還活在專制獨裁的人治觀念。

陳嘉銘表示,目前人民申請閱覽政治檔案最大問題在於,作為檔案的移轉機關情治機關以國家安全之名遮蔽政治檔案的內容,情治單位必然會遮蔽的是威權時期的政府官員、公務員、線民、檢舉人和證人的本名、化名和職稱,這些資訊就是所謂的情報來源,一旦被遮蔽,受害人無從知道,誰做的,怎麼做,還有為什麼等問題。知道真相的本身就是正義,知道真相的權利,是轉型正義最優先及最迫切的權利。

鄭竹梅表示,轉型正義法制化,是要讓交錯複雜的過去,可以撥雲見日,不是為了仇恨,而是帶來和解,要有真相,才有和解。

范雲表示,揭露是讓加害人浮出檯面的第一步。當年威權國家的殘暴,是台灣人民的集體記憶,承載這個集體記憶的台灣社會如何團結,取決於有沒有勇氣面對真相。她呼籲並期望威權統治時期的真相終將能夠見光。(編輯:林興盟)1120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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