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6日電)中央研究院P3實驗室2021年發生研究人員遭實驗鼠咬傷確診事件,監察院日前通過調查報告指出,當年不僅實驗操作違反防護裝備穿戴,P3實驗室也未有內部稽核機制等皆有疏失,應檢討改進。
前中央研究院P3實驗室人員在2021年遭實驗鼠咬傷,後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後續經中研院調查發現,實驗人員不僅沒戴N95口罩、雙層手套、護目鏡,也沒在生物安全櫃中做實驗,離開時甚至先脫口罩,造成個案染疫,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重罰新台幣15萬元。
監察院委員會16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的調查報告,要求中央研究院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針對此事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根據22日公告上網的調查報告,中研院基因體中心ABSL-3(P3)實驗室研究人員實驗操作違反防護裝備穿戴、進出管制,以及實驗後清消與廢棄物處理等規定,且新進人員未完成法定教育訓練時數,就進入實驗室操作,違反「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規定。
調查報告指出,基因體中心也欠缺實驗人員適任考核機制,才會導致當年實驗室感染事件,核有重大違失。
另外,調查報告顯示,中研院未依規定建立P3實驗室內部稽核機制,僅憑實驗室每半年自主查核;且實驗室所訂定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緊急應變計畫及意外事件處理程序」,未明確規定意外事件危害等級判定的權責,中研院生安會卻仍審核通過,才會導致當時事件發生時,實驗室負責人將此事判定為低風險事件的漏洞。
調查報告指出,上述肇致實驗室區域內外環境及人員的感染風險,均有疏失。
除了中研院外,調查報告同步要求疾管署加強監督、查核高風險的「ABSL-3實驗室」及「生物安全第四等級BSL-4實驗室」。(編輯:楊凱翔)1120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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