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7日電)日本外務省相關人士日前透露,2019年7月在湖南長沙被拘押逾3年半的一名日本男子,今年2月8日被依「間諜行為」罪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但判決書中並未明確說明涉及「間諜行為」的細節。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網報導,相關人士透露,這名50餘歲的日本男子當時是被中國國家安全部門拘押,並被控違反中國「反間諜法」而遭起訴,日前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據透露,這名日本男性在這次判決後,依法仍可上訴。依中國司法的「四級二審」制度推斷,他是在一審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報導指出,日本政府針對此案一直與中國方面交涉,要求儘快釋放這名男性,並確保司法程序的透明性等。
中國2014年實施「反間諜法」以後,加強了對包括外國人在內的社會監管。到目前為止,至少已有16名日本人因涉嫌間諜行為而被中國扣留。
根據報導,包括上述的日本男子在內,16人中的大部分已被判刑。但目前並不清楚是因為什麼樣的行為被中方定罪。(編輯:邱國強/張淑伶)1120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