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日電)朝野立委提案加碼國定假日,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表示,紀念日及節日的實施應順應時代變遷,適時檢討,朝野立委的提案,少則12天,多者達24天,所涉層面廣,社會各界有不同意見與期待,有待更進一步討論及凝聚共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朝野立委所提的「國定假日法」等草案,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針對國定假日法,時力黨團提案包括言論自由日、世界地球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等19天定為國定假日;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將823戰役紀念日納入國定假日;國民黨立委廖國棟版本將環境日、原住民族日、國際移民日等納入;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主張國定假日包括全國客家日、環境日、解嚴紀念日、原住民族日、終戰紀念日等。
林右昌在列席報告時表示,有關紀念日及節日的實施,本當順應時代變遷,適時檢討,使紀念日及節日與時俱進,但因所涉層面甚廣,社會各界上有不同意見與期待,有待更近一步的討論及凝聚共識。
林右昌指出,立法院曾在民國89年6月30日修正通過「公務員服務法」已實施週休二日政策,並作成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檢討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日,使全年總放假日數介於115天至116天。
林右昌表示,現行全國性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日,包括元旦、除夕、春節、228和平紀念日、民族掃墓日、兒童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計11日,併計週休二日,全年總放假日數已達115天至116天。此外,尚有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勞動節及軍人節等,分別放假1天。
林右昌指出,朝野立委對於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數的提案,少則12天,多者達24天,尚無共識,仍須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審慎衡酌。
林右昌並表示,目前紀念日及節日是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內政部過去為推動紀念日及節日法制化,也曾於91年、94年、99年3度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經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因無共識,以致未能完成立法程序。(編輯:郭無患)11203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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